情况说明
人事局弄丢我们档案,四“协警”15年无法转正。
我们是沧州市计划委员会计划、泊头市公安局与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签订的委培生,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理应毕业后成为泊头市公安局正式警官,由于当时负责办理手续的泊头市人事局将我们的档案丢失,造成我们毕业15年来依然还是协警。经过多年努力,我们现在能够提供委培协议、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就读档案、泊头人事局经办人丢失档案证明,请求主管部门落实国家政策,给我们一个迟到的公道。
我们是1996年根据沧州计划委员会计划,由泊头公安局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签订的委培生。1999年毕业后分配到泊头市公安局作协警工作。此间,泊头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把和我们一样情况的前后届警官委培生档案统一报到人事局,由人事局落实在编工作,其中和我们相同情况的36人陆续成为正式干警。而我们4人的档案被人事局丢失而迟迟不能落实工作。
当时公安局负责人事工作的政治部主任韩景兰证明(书面证明附后)将我们毕业、安排工作的档案统一交给了人事局,当时泊头市人事局负责大中专生分配工作的赵洪清证明(书面证明附后)将我们4人档案丢失。
当年协警只有几百元的报酬,直至今日每月才1000元工资,我们都是三十五六岁的中年人了,上有老、下有小,养家糊口都极为困难。造成我们不能不能成为正式干警的原因不是国家政策有变、也不是国家这项政策没有落实、也不是我们违背国家政策规定,而是由于人事部门的失误造成的。
最后,再次恳请主管部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尽快给我们落实迟到的待遇!
常勇王洪刚霍程李峰
2014年6月2日
联系电话: 15932709000
18632770059 |